日前,经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,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29个城市为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。

2019年5月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纳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。截至目前,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部署5批179个城市开展创建,覆盖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。2021年以来,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等,组织对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复审,对第二批创建城市进行评价验收。

评价验收和复审工作坚持严进严出、优中选优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通过资料审查、明查暗访、集中答辩、满意度测评等方式,综合评价相关城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、能力建设、科技创新、示范引领,以及食品安全状况等。

北京市东城区、西城区、海淀区,天津市和平区、宝坻区、蓟州区,河北省石家庄市、唐山市、张家口市,辽宁省沈阳市、大连市,吉林省长春市,上海市徐汇区、闵行区、浦东新区,江苏省南京市,浙江省杭州市、宁波市,福建省厦门市,山东省青岛市、潍坊市、烟台市、威海市,湖北省武汉市,湖南省长沙市,广东省广州市、深圳市,四川省成都市,陕西省西安市等29个城市(区)最终通过国家评审验收,获得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荣誉称号。

【责任编辑:靳静波 】 【内容审核:黄瑞月 】 【总编辑:黄念念 】

联系方式

中国·河南·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

电话:0371-86088516 (广告)

联系信箱:news100@henan100.com

邮编:450016

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

Copyright © 2010-2022河南沸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|关于我们|联系方式|招聘信息|广告服务|服务条款|免责声明|网站地图|不良信息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