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于晴

“走!喝胡辣汤?中!逍遥镇!”近日,河南人早餐标配的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。

据报道,11月16日,河南焦作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,他们突然收到法院传票,原因是门牌上使用了“逍遥镇”,而这三个字被“逍遥镇胡辣汤协会”注册了商标,需支付3-5万元的侵权费用或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,接受协会统一管理。此事一出,随即在网络上引发热议。

既然是法律事件,必然有法可依。根据我国商标法,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将“逍遥镇”三个字注册成商标,的确是可以主张正当权益。但法律之外,还有公理和人情。卖汤户们不买账的地方在于:本该维护品牌形象的行业协会,一上来就谈钱,这样的做法不免让人感到有“割韭菜”之嫌。

本来,商标的作用是标识商品和服务,并以实实在在的经营维系在消费者那里的口碑。一碗胡辣汤,6、7块钱的生意,大多数卖汤户用这个牌子,看上的正是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声。这背后,其实是逍遥镇胡辣汤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多年积攒出了良好的口碑,这口碑,平心而论,也有赖于多年起早贪黑卖胡辣汤的这些商户的经营与维护。地方小吃这种美食品牌资源,是地方性的,也是全国性的、全人类性的,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若真希望把品牌做大做强,似乎没有必要骤然祭起侵权的法律利刃,伤了感情,增加了大家对协会的抵触情绪不说,关键是对品牌美誉度没啥好处。

此事一出,有店家为了避免法律纠纷,“玩”起了谐音梗,把自家门牌改成了“逍停镇”并表达了自己朴素的心愿,“这事赶紧消停下来吧。”如此做法,可以说是用一个错误弥补另一个错误,这两败俱伤的局面,想必也是该协会不愿看到的。但好在根据最新消息,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责令“逍遥镇胡辣汤协会”暂停目前的维权工作并表示,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,更是全国人民的,将站位全国市场,形成全国各地喜爱,各地商户认可,多赢、共赢、互赢、长赢局面。

做到双赢甚至多赢,其实不难,不妨看看“宇宙第一连锁店”沙县小吃的做法。拥有“沙县小吃”商标的是沙县政府100% 控股的一家国资企业。为了将沙县小吃做大做强,并快速形成品牌效应,沙县政府不但不向店主收取授权费,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。正是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,沙县小吃悄然间风靡全国,甚至走出国门,登陆日本、美国、法国等国并广受欢迎,小吃产业也成为沙县的支柱产业。

对西华县和逍遥镇来说,成千上万的卖汤户,以及广大喜欢胡辣汤的消费者,才是最宝贵的资源。他们端出的一碗碗热气腾腾的胡辣汤,不仅是味道的传承,更是一座城烟火气的精华,是一个地方知名度的远播。多方协作把控产品质量,擦亮金字招牌,让消费者喝完汤都竖起大拇指比“中”,让“逍遥镇胡辣汤”的品牌美誉传遍四方,那才是“真逍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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